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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促进 林芝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2007-01-10 12:40  文章来源:西藏林芝地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积极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促进
               林芝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自治区工商联常委、林芝地区政协常委、地区工商联副会长、西藏建华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建军
(2007年1月7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召开林芝地区招商引资暨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林芝地委、行署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在此谨代表林芝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界的朋友们向地委、行署的亲切关怀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以来给予我公司关心、支持和帮助的各界人士表示最诚挚的谢意。改革开放20年来,尤其是中央第三、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林芝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队伍不断壮大,在林芝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已成为拉动林芝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为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提高企业素质,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参与竞争和对外经贸交流活动,我就如何更好地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经济建设中的更大作用谈几点建议,不妥之处请予以指正。
  第一,要正确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一是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林芝的发展结合起来,以更加昂扬的创业精神、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更加突出的成就,报效国家,服务社会。二是要把个人富裕与林芝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通过互惠互利的方式,实现共赢。三是要把群众的致富道路与企业的发展前景有机地结合起来,走“公司+农户”的模式,增加群众的收入,扩大企业再生产,实现利益和效能的最大化。
  第二,要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展壮大自身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积极探索有利于企业更快更好发展的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不断创新企业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素质,把企业做大做强。一是要把配合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新的发展方向,为探索和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促进国有企业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多作贡献。二是政府要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三是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和完善鼓励、保障和监督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开展经贸活动、投融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进一步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四是要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参与经济合作,不断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竞争力,为振兴林芝经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推动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作用。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继续发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致富,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光彩精神,积极配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引导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智力支边和扶贫开发事业。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实施扶贫攻坚战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到老、少、边、穷县、乡、村建功立业,实践先富帮后富、自觉回报社会的光彩人生,为构建和谐林芝、平安林芝、小康林芝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一是要通过评比表彰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把“关爱员工”作为企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尊重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二是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三是要继续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捐资助学、铺路修桥、赈灾济困、情系社会弱势群体等多种形式,积极塑造关爱社会的良好形象,增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与其他社会阶层的相互认同,不断推进和谐企业、和谐林芝与和谐社会建设。
  第五,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要引导好、激发好、保护好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和干劲,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一企帮一村、多企帮一村”活动,不断探索服务新农村的新思路、新载体、新方式,在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努力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自身事业的发展与新农村的建设形成良性互动,实现互惠双赢,真正走出一条可持续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
  第六,要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非公有经济人士要围绕林芝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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