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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地区商务局行政许可办理程序
2009-01-04 10:50  文章来源:西藏林芝地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项目

名称

办事程序

需申报的材料

承诺

时限

法律法规依据

 

1

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

受理、审核、备案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者身份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5个工作日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

不收费

2

设立成品油(液化化气经营企业

申领《成品油

零售经营许可证》、(《

石油液化气

零售经营批

准证书》)

受理、

现场

勘查、意见

上报

设立经营企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县级人民政府批复

、可行性报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登记表

、土地使用证或者租赁合同、选址意见书。申领《成品油零

售经营许可证》、(《石油液化化气零售经营批准证》)需

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

执照、消防工程验收合格意见书、安装避雷设施意见书、质

监部门验收意见、环保部门验收意见。

10个工作日

商务部《成品

油市场管理

办法》

不收费

3

设立再生资

源回收企业

申请、受理、许可

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书、环境影

响登记表、场地证明、验资报告、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

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设备清单(3人以上)。

10个工作日

商务部《再生

资源回收管理

办法》

不收费

4

报废汽

车回收

网点资

格认定

受理、

初审、

上报

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书、场地证

明复印件、验资报告、环境影响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的

资格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设备清单及其他相关

材料

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

办法》

不收费

5

边销茶经销

备案

受理、

审核、

备案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

5个工作日

商务部《关于进

一步加强边销

茶产销管理通知》

不收费

6

直销网

点认可

受理、

初审、

上报

企业驻省级主管部门的征旬意见函、企业、工商、组织代

码复印件、直销产品退换管理办法网点方案、保证金证明、

产品目录及其他资料

10个工作日

商务部《

管理条例》

不收费

7

生猪定

点屠宰

许可

受理、

许可、

发证

规划部门出具的屠宰场规划选址意见、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影

响报告书审核意见、农牧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屠宰场设计方案

、工艺流程及有关图纸、投资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企业名

称预核准通知书

5个工作日

《国务院生猪屠

宰管理条例》

不收费

8

开办典当行

受理

初审、

上报

申请报告、可研报告、典当行章程、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

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验资证明、法人代表

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具有法定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

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董事会决议、营业执照

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所有权或

使用权有效证明

10个工作日

商务部《典当管理

办法》

不收费

  9

商业协会审批

受理、

审核、

批复

申请、协会章程、法人身份证明及及基本情况、协会组成人

员情况、资金证明。

5个工作日

国务院《社会团

体登记管理条例》

不收费

10

美容美发备案登记(委托美容

美发保健化妆

品协会开展工作)

受理

审核、

备案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复印件、产

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检验合格证及产品样品(4件)

5个工作日

商务部《美容美

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不收费

11

设立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独资企业)

 

受理、审核、上报

 

1.项目建议书和相关材料及其批准文件;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材料及其批准文件;3.投资各方共同签署的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及其附件;4.合资(或合作)公司董事会组成名单及各方正、副董事长和董事委派书;5.投资各方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外方公正等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外方背景资料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若外方投资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有关其身份、 履历和资信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6.合资(或合作)公司名称预登记核准通知书;7.特殊项目所需的有关批准文件(如前置审批等); 8.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文件。

 

30个工作日

中华任命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

 

不收费

 

1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受理、审核、上报

 

1、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2、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通过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自行下载,也可以通过我局对外贸易科索取)。3、进出口商品目录。通过审核,申报材料齐备无误后,向商务厅报送,商务厅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在正式的《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对外贸易经营者获得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后,在30日内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5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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