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芝地区商务局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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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05 10:42 文章来源:林芝地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基本情况
林芝地区商务局于2004年6月25日挂牌成立,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人,现有干部职工21名(含援藏干部),内设机构四科一室〔办公室(纪检组)、规划财务科(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办公室)、对外贸易科、外资管理科(经贸合作科、招商引资办公室)、市场管理科(市场运行调节科、商业改革发展科、林芝地区整顿和规范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两个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西藏分会林芝支会办公室(林芝地区国际经济交流服务中心、林芝地区商务信息中心)],林芝生物科技产业园于2006年12月交我局管理,挂园区管理办公室牌子。领导班子成员6人,现有人员平均年龄38岁,党员20人,学历均为中专以上,大专文化水平占90%。
二、主要职能
1、贯彻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订地区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编报地区国内外贸易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地区进出口商品工作,归口管理外商驻地区代表机构的报批工作;审核上报地区生产企业自产产品的自营进出口的对外经营权;审核上报地区一般贸易企业、审报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对外经营权;指导和归口管理地区在国内外举办的涉及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各类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及其他涉外商务活动。
3、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好拨付到地区的西藏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等专项资金;负责地区国内外贸易统计和信息发布;配合有关部门负责搞好出口退税稽核工作;负责地区内外贸企业和行业指导工作。
4、负责地区重要工业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执行国家的进出口配额、关税配额管理制度、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治区机电产品进出口计划;推进科技兴贸战略,促进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5、负责配额商品出口的综合管理工作,做好制订地区自治产产品、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的中长期规划;协调处理商务经济纠纷;承担自治区商务厅及有关机构组织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协助工作;负责相关的产业损害调查协助工作;指导协调地区有关企业参加国外对我地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庆诉及相关工作。
6、研究制订地区吸收外资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地区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7、负责地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有关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负责地区接受国际多边、双边援助工作,协调、管理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实施;归口管理地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
8、制订地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地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订并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垄断的政策,建立健全地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地区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地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9、发展多边贸易关系,指导管理边境贸易和对外贸易工作。
10、负责地区内外贸业务的统计工作,搞好对外贸易经济形势分析,对外宣传和调研工作,及时向地区内外贸企业和有关部门提供市场信息。
11、组织并指导地区内外贸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和培训工作,指导内外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2、指导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藏分会林芝支会(中国国际商会西藏分会林芝支会)的工作。
13、承办地委、行署交办和自治区商务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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