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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地区商务局关于加强商务之窗网络信息上传工作的通知
2009-09-11 09:52  文章来源:西藏林芝地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各县商务局:
  商务网络信息是了解商务形势,掌握商务动态的重要渠道,为加强林芝商务网络信息上传工作,实现商务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加有效地发挥商务网络信息在网络资源共享上的作用。现就加强我地区商务网络信息上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商务网络信息上传重点
各县商务局要紧密围绕商务工作重点,结合当地商务发展特色,有针对性地上传信息,为商务部门决策服务。商务网络信息上传应围绕以下重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商务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地委、行署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动态及经验和问题。地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同志对商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及落实情况。
  2.以商务之窗为平台,将招商优惠政策、可开发利用的资源状况、成功经验、项目的总体规划、推介的项目在网上发布。
  3.掌握各县企业实际情况,推荐本县企业名、优、特产品及相关项目进展情况。
  4.加强与外界沟通力度,让外界了解林芝,让林芝走向世界,提高农产品知名度情况。
  5.整顿和规范市场情况、行业规范和行业管理情况。
  6.抓好“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家电、家具下乡”“碘盐配送”等惠民政策的落实开展情况。
  7.商务工作的运行情况及阶级性的专项工作进展情况。
  二、商务网络信息上传要求
  (一)确定网络信息联络员。各县商务局要切实加强和重视网络信息工作,确定一名负责网络信息上传工作的联络员,专门负责各县网站上传、更新工作,于2009年9月20日前将信息网络联系人名单报地区商务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5829103;Email:dsb844@sohu.com)。
  (二)提高网络信息上传质量。各县商务局在上传信息时要注重信息全面性,把握信息的时效性,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提高信息的质量。网络上传信息务必要做到严格遵守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涉密信息要杜绝发布于商务之窗。
  (三)确保网络信息上传的数量,规范上传程序。各县商务局每月上传各子网站上信息不少于4条,网络信息上传必须要经过各县局主要领导审核把关。
  (四)上传网络信息时限。每月25号前为网络信息上传、更新时间,并对地区各商务之窗网站上传信息数量进行统计,公布至西藏林芝地区商务之窗网站。
  (五)更新网站空缺栏目。各县商务局要结合各县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网络信息联络人对本县商务之窗空白栏目进行及时补填,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办出自己的特色,提高点击率。(如遇技术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地区商务局信息中心,联系电话5829103)。
  (六)局各科室要及时挖掘商务网络信息。根据各科室工作的内容,如下乡、企业调研、考察重要项目等,对网络公布信息进行挖掘和攥写,经局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公布至林芝商务之窗。
地区商务局信息中心负责对全地区商务系统网络信息上传数量、点击率等情况进行按月统计并及时公布反馈,统计结果将作为各县、各科室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特此通知。
  附:2009年林芝地区信息报送情况统计表及林芝地区商务之窗点击率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2009上半年信息上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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